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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7日 17:29      阅读:[]

各班级: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评审依据

各班级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切实将国家助学金落实到贫困学生身上。

获得一等国家助学的贫困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上学年学习素质测评在班级前8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2、名额分配

请各班级按照《机械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实行等额评选。

3、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为4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为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为2000元/人年。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附件3)电子及文本各一份;

(2)《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文本一式一份。

四、其他说明

1、各班级务必于10月16日之前将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以及各评审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电子版发到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

2、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各项奖学金的管理办法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

4、待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对我校评选名单批复后,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严禁将助学金进行平分、挪用等现象。

特此通知。

附: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备案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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