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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10:00      阅读:[]


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内蒙古科技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3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及翌年毕业生);
     2、2023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3、2023年招收为士官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2023年复学的退役学生;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2023年考入我校的新生。

6、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资助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

7、不属于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相关材料
     1)毕业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2)在校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3)招收为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4)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3、学校复学学籍异动表(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二份;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材料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原件一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原件二份;

3、高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6)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学生到学校学工部资助中心填表。

三、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写、盖章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2》必须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网上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表格信息均要求为打印(申请表1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不能手写,打印完成后,均由本人在两份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名。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退役入学学生)加盖公章。

四、资助金额及国家助学金

学费补偿、学费减免,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用于学费的金额(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
五、资助资金发放

按规定时间将学生资助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报自治区助学中心审核通过后,由计财处打入学生卡。

六、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报送材料地址:腾飞楼C座223学工办,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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