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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内蒙古科技大学第八届“十佳”系列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3日 14:58      阅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发挥各类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激励、约束和自我教育的功能,引导和服务广大同学成人成才、全面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校团委决定评选内蒙古科技大学第八届“十佳”系列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十佳”系列大学生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类型及参评对象

1、内蒙古科技大学”十佳”系列大学生分别设立 “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创新标兵”、“十佳文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十佳文体标兵”五个类别。

2、“十佳”系列大学生的参评对象为我校20147月以前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标准

1.“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候选人原则上在班级民主推荐或自荐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团总支通过一定方式,综合考虑择优推荐产生

2.学院初评各类别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学生数不足1000人的依1000人计,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

3.校团委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并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同学进行监督,如入选者事迹有弄虚作假不符条件等,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4.一个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多个项目。

四、表彰奖励

1.学校对“十佳”系列大学生在“五四”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橱窗、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者先进事迹,以激励全校学生奋发努力,争创一流。

2.学校将对“十佳大学生”的事迹予以大力宣传,并通过“身边的榜样”优秀学生报告会等形式,激励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学风、校风建设。

五、工作要求

1凡申报“十佳大学生”的同学要认真比对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附件2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评审的重要依据)、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全备的支撑材料,材料真实有效。

2申报“十佳大学生”的同学,按要求务必于48下班前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腾飞楼c403,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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