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长才干、作贡献,学校决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资助方法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申请社会实践资助,活动主题应围绕当年学校下发的有关通知。
2.团队人数应在3-8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团队成员须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至少有1人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本科二年级),并有1位相关专业的指导教师。
3.申请团队可获得1000—3000元的资助,申请个人可获得300-600元的资助,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申报表》
4.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社会调研类实践活动。
5.确有成果的实践个人或团队,可申报校级社会实践奖励,其主要成员可再次申请资助。
6.经费使用实行“先开展活动,后使用经费”的原则,对于确有成果的实践活动予以经费划拨。
7.新学期两周内,申请人应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要求》提交活动总结。
8.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践活动的基本费用,如活动交通费(火车仅限硬座车票)、复印费、图书资料费、住宿费等。
9.报销经费必须有正式发票。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团队及个人报账明细》如只写文具,办公用品等字样的发票不予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拟资助金额。
申请三下乡资助的同学请下载并填写相关附件,于2015年6月27日下班之前交至学工办腾飞楼c403,逾期不予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