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班级:
为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的要求及《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将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班级要积极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务必将信息宣传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参加认定的学生需要在学工部网站资助管理页面下载《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暑假期间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并准备与认定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生需要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1-13级学生:2013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情况无显著变化,不需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余学生须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可在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网页中下载
机械工程学院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