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依据
各班级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切实将国家助学金落实到贫困学生身上。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本年度认定的贫困生。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附件2实行等额评选。
三、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为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为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为2000元/人•年。
四、提交材料
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附件3)电子及文本各一份;
2、《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文件后)文本一式一份。
五、其他说明
1、各班级务必于9月19日下午5:00之前将国家助学金评选名单以及各评审材料报送学工办,电子文档的材料请发送至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
2、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各项奖学金的管理办法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
待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对我校评选名单批复后,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严禁将助学金进行平分、挪用等现象。
特此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