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决定,凡是在2016年6月16-17日答辩成绩为不合格的同学(仅限应届毕业学生),可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二次答辩申请表(见附件),经指导教师和所在专业负责人同意,可在2016年7月7日上午进行二次答辩,如答辩仍不合格,则该生只能重修毕业设计,跟2013级学生同期答辩。或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重修申请,学院将在2016年10月底(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通知)组织答辩。请指导老师认真审核,慎重申请。
二次答辩申请表请于2016年7月5日上午下班前交到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钟金豹老师处。
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