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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招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5日 11:13      阅读:[]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内蒙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依托我校建立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我校现已成立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校团委。现面向校内外招募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可申请入驻:

(1)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其它有利于内蒙古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

      (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

现代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大学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2.符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或大学生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并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交以下材料:

(1)在校大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2)已经创办企业的大学生,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拟安置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具体人数、岗位、薪酬等详细情况。

3.校团委将秉着公正、公平、公开、可行的原则,组织校内相关专家对申请入驻的企业(项目)进行答辩,确定最终入驻企业(项目)。

4.最终入驻企业(项目),学校在场地、工商、税务、创业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5.报送时间:2015年3月6日---2013年3月20日。

6.报送地点:附件1、2纸质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送至行政楼B座230室,咨询电话:5954350。

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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