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受校纪处分且符合申请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和辅导员进行审核、评议,在形成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专门会议,就评议意见进行复审,同意拟解除
陈爽 杨硕 王靖涵 付新春 李海超
李缘 特日格乐 胡泊 雷世建 黄泽暄
张昕宇 仲昊 王聪 王冬冬 肖佳亭
龙志建 黄荣裕 赛吉日呼 侯大鹏 孟渤杭
刘瑾瑜 武鑫 杨雨欣 孙镜博 杨帅
孙永超 于磊 敖目汉 康喜悦 张若曦
苏建中 汪禹宏 王天禹 杨雪松
警告处分。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