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我院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招聘2名学院学生助理。
具体要求:
1、机械学院2015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2、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优秀;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4、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主动关心同学、在同学中有威信;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7、有较强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如有意愿,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学生助理申请表(见附件--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腾飞楼C403东)。
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