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依据
(1)各学院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附件2)进行评选,切实将国家奖学金落实到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
(2)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社会实践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且申请人无违纪处分。
若学习成绩排名或社会活动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范围不限定在经济困难贫困学生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贫困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3人。
3、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申请人2018-2019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一份,奖状、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一份。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3)《国家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注意:明细表需参照表格里给定的样例填写,要求各得分项详细,真实,若有虚假,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各项得分细则参照附件1,附件2。明细表里各加分项,对应的奖状、证书都必须到C403找田老师核验原件方能认可。
5.国家奖学金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11日下午5:00前,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腾飞楼机械学院C403学工办田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电子版内容需要同纸质版一致,提交时请标清楚专业年级班级,姓名。提交时请及时确保通知到田老师本人,否则遗漏的申请材料按未收到处理。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可以通过班级或个人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后果自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依据
各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6)进行评选,切实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落实到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身上。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是2019年度已经被成功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学生)。(参见附件9.《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贫困学生2018-2019学年学习素质测评应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30%内。必修课无不及格者优先。且申请人无违纪处分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2、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53人。请各班参照(附件10)《机械学院国家助学金+励志名额分配表》,严格进行等额评选和上报。
3、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附件7)
(2)《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5.国家励志奖学金提交时间
以班级为单位,2019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腾飞楼机械学院C403学工办田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电子版内容需要同纸质版一致,提交时请标清楚专业年级班级。请各班按时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后果自负!
三、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学院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评审名单向将全校师生公示。
2、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各项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3、各学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联系电话:59525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