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14:06      阅读:[]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内科大发[2017]123)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开展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解除处分的范围,且考察期已满的违纪学生(受到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至少6个月为考察期,受到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至少12个月为考察期)。


二、申请条件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受处分学生,考核期结束后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解除处分。


(一)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者,申请解除处分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危害性有深刻认识,态度端正、真诚悔改,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再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2.努力学习,遵守教学秩序,学习成绩优秀或有明显进步;


3.思想进步,考核期内认真撰写思想和日常表现总结至少2,并积极主动向班主任汇报、谈话2次;


4. 热心集体事务,积极参与班级、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实践活动;关心同学,助人为乐,学生评价良好,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二)受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者,申请解除处分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附加可选条件:


1.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危害性有深刻认识,态度端正,真诚悔改,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再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2.努力学习,遵守教学秩序,学习成绩优秀或有明显进步;


3.思想进步,考核期内认真撰写思想和日常表现总结至少3,并积极主动向班主任汇报、谈话至少3次;


4.受记过处分者,在满足以上三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解除处分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满足以上三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解除处分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具体为:


1)申请解除处分前连续两学期学习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或比受处分前提高30%(2018-2019学年两学期


2)申请解除处分前连续两学期社会活动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专业前30%(2018-2019学年两学期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在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4)热心集体事务,关心同学,助人为乐,学生评价良好,在各类公益活动、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5)因见义勇为或其他立功表现等行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其他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经学校核实认可。



三、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受处分学生于考核期满后,提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空白表手写纸质版)(班主任填写意见及签字)。

请严格参照参考样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填写(附件3 参考样表)。


2违纪学生解除处分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输入后打印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发至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


3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4考察期间思想汇报;(手写版纸质版)(受警告及严重警告者至少两篇,受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者至少三篇


5班主任鉴定意见是一个单独的材料,区别于学生申请表中的班主任意见部分,需要对该生学习等各方面情况描述和建议学院处理意见等)(纸质版,班主任签字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四六级成绩单、参与科技赛事、文体竞赛获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7、当初受处分下发的处分通知单复印件,若已丢失则附上网站违纪处分通报。


学生所提交各项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资格。


以上所有材料请需要递交申请的同学1022中午12上报腾飞楼C403学工办田老师处,以纸质版上交时间为准,务必确认田老师本人收到材料,否则按未提申请交处理。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申请,不能参加此次处分解除评定。


处分解除工作一年集中开展两次,未提交解除处分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同学,处分会一直跟随不会自动消除,影响学生评奖评优等其他各项权益。请各位符合解除条件的同学,多多关注,按时上交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59525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191019


上一条:机械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下一条:关于开展“红色家书”学习比赛的活动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