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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15:54      阅读:[]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向冶金教育学会推荐一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全校1个名额),参加学会组织的评审,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人选中,排名第一的即为学会向宝钢教育基金学会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院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在各学院候选人中,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选确定一名初评人员上报冶金教育学会(全校1个名额)。

各位有意愿参加评选的同学以个人自行申报,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5点前,纸质版《附件3得分明细表》详细填写(需要班主任签字)和所有提及的加分项目奖状证书原件(放入一个文件袋),上交学院C403田老师处。以上电子版材料(班级-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870259327@qq.com。所有列举的加分项目必须在查验原件后方可有效。请务必按时申请,过期视为放弃参选。

咨询电话: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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