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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8日 10:59      阅读:[]

各班级: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参保及收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在校大学生医保权益,根据《关于调整包头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在园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对本年度医保收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人群

原则上要求全员参保,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参保的,须向学院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2020年大学生参保缴费知情同意书》(参见附件1);对于异地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参保缴费期内,须向学校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可以不参加学校统一缴费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不能享受大学生属地医保待遇。

二、收费标准

每人缴纳200元。

三、收费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10月31日

四、缴费方法

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兴教通”完成缴费。

五、保险生效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1.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位班主任老师和班长本着为每一名学生负责的理念,高度重视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包头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各班负责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做到全员参保,无任何疏漏。

2.原则上要求全员参保各班通过核查兴教通缴费情况,排查未参保同学。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参保的同学,需上交纸质版知情同意书(附件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内需要手写补全不愿意参保声明信息,学生签字。由于已经购买其他保险而不愿意参保的同学,同样需要提交知情同意书并附购买其他保险的相关证明。

3.请各位班主任确认班内拒绝参保学生家长联系方式,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核实情况后在知情同意书(附件1)相应位置签字。

4.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做好班级医保缴费情况统计,填写机械学院医保缴费情况班级汇总表(附件2),该汇总表要列上班级所有同学,包括参保和不参保同学,该汇总表需要班主任审核和签字。

5.【2020年9月3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拒绝参保同学的(1)知情同意书(附件1)(纸质版),(2)已购买其他保险的相关证明(若有)(纸质版)和 (3)医保缴费情况班级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纸质版(以上所有材料)请交至医保负责人刘佳玮处,电话15004767033,QQ:2777830167。电子版(只发附件3)请发送到邮箱2777830167@qq.com

如有医保保障相关政策问题可以拨打0472-5990232昆区医保局电话咨询。其他问题可咨询机械学工办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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