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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遴选2021年“领雁之星—优秀大学生事迹宣讲团”成员及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 15:20      阅读:[]

为更好的将红色初心与校园生活相结合,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爱党热情,抒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爱党情怀。现决定开展“领雁之星—优秀大学生事迹宣讲团”成员推荐遴选及宣讲活动,本届“领雁之星”,主题围绕“共贺建党一百年”,传承红色基因,展示我校学生风貌,体现时代担当,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本届校级宣讲报告团成员遴选工作采取学院推荐和学生工作部遴选的方式确定。

各学院根据“宣讲团成员推荐遴选参考条件”(请见附件),优先在获得宝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中,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2名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优秀学生。(限大三、大四学生)

对于入选校级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将统一颁发证书,授予“领雁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领雁之星—优秀大学生事迹宣讲团宣讲团”成员开展专场宣讲会,并将通过宣传栏、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集中展现各类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

二、宣讲团成员推荐遴选参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和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们的推崇和好评;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现场感染力和表现力。

(二)推荐条件

具备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推荐资格: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好,多次获校级以上表彰;

3、在学术科技活动或各类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4、在各类运动竞技比赛中勇于拼搏、成绩优异,为校争光;

5、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出突出成绩;

6、不畏困难,自立自强,感恩回报,立志成才,表现突出;

7、在自主创业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者;

8、在社会工作、公益活动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9、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提交申请材料

(1)个人简介:200字左右,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年级专业、座右铭;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重要荣誉,奖项、荣誉分类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2)班主任推荐意见100字,班主任签字。

有意向参加宣讲的同学个人,将上述申请材料【2021年3月25日(周四)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纸质版交至腾飞楼C403田老师处。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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