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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11:38      阅读:[]

各班级:

为切实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提高我校学生资助水平,现将特殊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专科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必须能提供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二、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建档立卡等选择了是的要提供复印件);内容电子输入,本人签字必须手写。

2、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内容电子输入,纸质版班主任审核后签字。

三、提交材料

将附件1和附件2和残疾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复印件的纸质版于【2021年4月20日中午11点前】上报至学院C403田佳鸣老师处,电子版班主任审核资格后发至田佳鸣OA,过期不候。

四、相关要求

(一)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特殊困难补助,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者一经查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而设立,请各班主任深入摸底,如实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三)学生如实填写相关情况,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班主任老师严格审核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学生的日后的资助、评奖评优资格。

咨询电话: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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