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受校纪处分且符合申请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和辅导员进行审核、评议,在形成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专门会议,就评议意见进行复审,上报学校审核后,形成处分解除的最终结果。
同意解除
白敬宇、南迪那、张杰、杨晓勇
严重警告处分
穆波、张从、朱翔宇、卓煜、吴健彬
汤东傲、刘宇鹏、翟星宇、冶文华
周军、陈志翔、梁栋、常硕、于金露
警告处分
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解除结果耐心等待学校审核后,另行通知。
请以上同学本周五18号前尽快至C403田老师处领取处分解除正式文件,日后注意遵守校规校纪。其他递交申请但是本次未成功解除的同学,请继续反思和提升表现,为下一次重新申请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