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针对18级和19级)
1、评选依据
(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 ,切实将国家奖学金落实到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
(2)原则上从18级和19级学生中择优,要求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社会实践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且申请人无违纪处分。
若学习成绩排名或社会活动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的范围不限定在经济困难贫困学生中。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2、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3人,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5人。
3、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申请人成绩单纸质版一份,奖状、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一份。
(2)《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3)《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注意:明细表需参照表格里给定的样例填写,要求各得分项详细,真实,若有虚假,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各项得分细则参照附件1,附件2。明细表里各加分项,对应的奖状、证书都必须到腾飞楼C407找田老师核验原件方能认可。加分予以承认的比赛详见(附件3)2021年全校学生课外科创重点赛事表。
5.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
学生本人自主申请,【2021年9月29日下午5点前】,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机械学院腾飞楼C407学工办田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70259327@qq.com。电子版内容需要同纸质版一致,提交时请标清楚专业年级班级,姓名。提交时请及时确保通知到田老师本人,否则遗漏的申请材料按未收到处理。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个人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后果自负!申请时无需说明申请的是国家奖学金还是自治区奖学金,学院会根据得分排名结果决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针对18级,19级,20级)
1、评审依据
各班级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7)进行评选,切实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落实到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身上。所有班主任老师应当亲自参与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是2021年度已经被成功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学生)。(参见附件4.机械20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贫困学生2020-2021学年学习素质测评应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30%内。必修课、必选课无不及格科目。且申请人无违纪处分。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2、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52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共86人。请各班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各班名额分配》(附件11),严格进行等额评选和上报。
3、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4、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2020-2021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纸质版一份。所有内容手写填写。
(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0),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5.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提交截止时间
以班级为单位,【2021年9月29日下午5:00前】,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励志负责人:郑凯泽(手机号:18647418388,QQ号:1071705137,宿舍号:4#401)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jxxgb331@sina.com。电子版内容需要同纸质版一致,提交时请标清楚专业年级班级。请各班按时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后果自负!
三、其他说明
1、2021级新生不参加本次以上所有奖学金的评选。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学院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评审名单向将全校师生公示。
3、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各项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4、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联系电话: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