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基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习综合测评产生的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全院公示,请下载并查看第一次公示文件。
说明事项:
1.参与学习测评计算的课程(详见附件2各专业的学习计算样表)有不及格者不可获得学习奖学金(以上学期考试情况为准,不受开学后补考结果影响)
2.受到处分且未解除者不可获得学习奖学金
3.由于各专业奖金预算额度限制和排名并列等情况,学院微调了部分获奖比例。
附件2里的内容是基于第一次公示后修改的版本,已经不可以再改动。附件3内容基于附件2。请各位获奖同学核对附件3综合测评和附件4奖学金,仔细检查自己的班级、学号、姓名,如有错误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至腾飞楼C407田老师处修改。若因为个人信息出错而导致奖学金发放出错,后果自负。
如对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结果存在其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说明好自己的班级姓名。
联系电话5952214
【公示期截止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5点前】
一切问题务必在公示期内反馈并确保得到回复,逾期直接形成定稿上交学校,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