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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08:38      阅读:[]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一)各班级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评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切实将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落实到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

(二)原则上从19级和20级学生中择优评选,21级特别优秀且各类成果较多的学生也可以参与,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10%的比例只舍不入,如某专业共99人,专业前10%只取9人,成绩排名以2022928日教学办公室导出的结果为准,成绩排名已发至各班主任),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二、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2, 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5人。

三、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年,自治区奖学金6000/年,一次性发放。

四、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申请人成绩单纸质版一份,奖状、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份(建议将所有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或文件夹内)。

(二)《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要班主任签字。

注意:明细表需参照表格里给定的样例填写,要求各得分项详细、真实,若有虚假,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各项得分细则参照附件1明细表里各加分项,对应的奖状、证书都必须到腾飞楼C419找徐郑和老师核验原件方能认可。学生社会工作考核加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详见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社会工作考核证明表》,加分予以承认的比赛详见附件7《全校学生课外科创重点赛事(一类赛事和二类赛事)》。

五、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

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机械学院腾飞楼C419室徐郑和老师处,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为【2022103日下午19:00】,对上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xzh_2022055@imust.edu.cn。电子版内容需要同纸质版一致,提交时请标清楚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和学号(例:xx-李强-12345678)。提交时请及时确保通知到徐郑和老师本人,否则遗漏的申请材料按未收到处理。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个人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后果自负!申请时无需说明申请的是国家奖学金还是自治区奖学金,学院会根据得分排名结果决定。

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班主任或者班长联系徐郑和老师。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社会工作考核证明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5: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

附件7:全校学生课外科创重点赛事(一类赛事和二类赛事)




机械工程学院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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