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2023届毕业生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弘扬学校“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校园精神,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服务社会,关于本项学金评选旨在鼓励就业、鼓励毕业生回馈学校和社会。依据附件1《 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春晖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工部)、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其中本专科生每专业推荐一名学生,研究生每学院推荐一名学生。
二、奖励标准。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学校每年6月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学金。如获奖学生未能如期毕业,学工部、研究生院有权将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收回。
三、原则上自治区优秀毕业生、宝钢奖学金、中国二十二冶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获得者不参与此次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成绩优秀。本专科生每学期成绩均在本专业的前30%,且所有必修课、必选课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处分。研究生须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的学分,无不及格、重修科目,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上。
3.专科生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本科生、研究生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已入选大学生征兵、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项目,或已升学,或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自主创业。
(二)申请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奖项,学科竞赛名单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
4.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各类国家专利。
5.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获得省部级(含)及以上荣誉称号一次或校级荣誉称号多次。
请满足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 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电子证明,各班请于【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以班级命名发送至3591767773@qq.com。学院将通过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公示。
申请截止时间过后,视为放弃参评。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