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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16:36      阅读:[]

各班级:

2023-2024年度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通过“学生素质测评系统”进行。经过学生上传加分材料、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实践环节加分材料已完成线上审核。“学生素质测评系统”对接教务系统获得学生成绩信息。综合加分材料及学习成绩,系统按照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办法》设定算法,计算专业排名和奖学金。

现对2023-2024学年素质测评专业排名和优秀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全院公示,请下载并查看公示文件。

说明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由学习成绩测评、社会实践测评、创新实践测评三个部分。学习成绩测评、社会实践测评、创新实践测评等三项测评成绩的加权分得到同年级专业排名,其中学习成绩测评占比80%,社会实践测评占比5%、创新实践测评占比15%。优秀学生奖学金基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情况。

2.有以下情况的同学不允许参评奖学金:第一,基本素质不合格。第二,对应学年参与测评的必修课、必选课成绩不及格的。第三,经举报发现测评期间弄虚作假的。

3.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主要由于:在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处分未解除学生。基本素质测评优秀或合格为班级民主测评得出,不影响奖学金等次评定。

4.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序进行评定,名额受本年级本专业人数影响。

一等奖学金:1600元/人×学年,控制在学生人数的5%评定;

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年,控制在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三等奖学金:700元/人×学年,控制在学生人数的20%评定。

5.同年级同专业的学习成绩明细、实践申请明细、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见压缩文件附件3,奖学金明细见附件4。

2023级按照2023-2024学年招生大类机械类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序。

6.其他不理解之处可查看附件1和附件2评定办法。

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奖学金评定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腾飞楼C223朱老师处。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5952214

公示期:20231121日至20241126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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