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评优的学生必须参加公开答辩。需提前向指导教师审报,教研室批准后方参加评优答辩。
2.为保证答辩的公平性,按《机械工程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细则》的要求,各设计组必须让组内排在最后的一到二名学生(由指导教师决定)参加公开答辩;
3.公开答辩采用现场不记名公开打分,当场定成绩的办法,由各公开答辩组的秘书负责计票工作(秘书不参加打分)。上述组内排在最后的一到二名学生的成绩最高只能得中。
4.答辩过程中,设计者要简要介绍设计题目、目标、内容重点、特点及个人独立见解。要求每人陈述的时间为10分钟,最长不得超过15 分钟。
5.答辩委员应围绕设计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回答。提问人的提问和答辩人的回答都应含义明确,整个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0分钟。
6.然后按上述程序进行另一毕业生的毕业答辩。
7.全部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过程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意见,经表决后给出综合成绩。成绩评定根据现有毕业设计的评定标准进行,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
8.个别有争议的问题,由院答辩委员会仲裁。
9.答辩过程中若发现严重抄袭,或伪造材料者,经查实后,将根据《机械工程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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