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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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晚自习管理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5-03-03 16:07浏览次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和学院的学风建设,帮助大一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根据学校学生晚自习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时间安排

春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十八周(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日至周四 19:30—21:00;

秋学期:军训结束后-第十八周(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至周四19:30—21:00;

学生须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迟到或早退按缺勤处理。如遇学校、学院重大活动或考试冲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场地安排

由教务处、学工部统一分配,学生须按班级在指定教室自习,不得擅自更换。

三、纪律要求

(一)教室卫生由各班轮流负责,保持环境整洁。

(二)自习期间禁止喧哗、使用电子设备玩游戏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三)禁止携带食物进入教室。

(四)扰乱自习秩序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四、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各班学习委员负责每日签到,考勤表每天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学院将组织学生会干部定期抽查,缺勤学生全院通报。

(二)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者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附证明材料)。

1.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需请病假。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需请事假。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需请公假。  

2.请假流程:请病、事假需由学生本人至班主任处详细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请假单》(自行打印)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晚自习请假流程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腾飞C#223),经批准盖章后,方能生效。请公假需由学生参与活动的组织单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腾飞C#223)提交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出具公假单。若使用非机械工程学院请假单或未完整的请假材料视为未办理请假手续。当缺勤次数超过学院要求时,将予以通报批评。

3.请公假者,必须严格填写请假时间,若在请公假时间内,活动、赛事、训练取消,需正常到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突发情况须在24小时内补交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4.无故缺勤3次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全院通报并通知家长。

五、管理职责

(一)学工办指定专职辅导员负责晚自习统筹,定期汇总考勤数据并公示。每月召开班干部会议,反馈问题并优化管理措施。

(二)大一新生班主任需根据排班表,对晚自习进行巡查,根据晚自习记录表的内容,清点好晚自习上课人数,如实记录晚自习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对违反要求的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三)助理班主任要对本班同学的晚自习做好监督管理、学习帮扶和生涯指导。

(四)班长、学习委员需督促同学按时出勤,维护自习纪律。对屡次违纪者,班级需上报学院进行学风谈话。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3日起执行,由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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