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拟给予韩晓飞、邸鹏龙、李瑞龙、王煜纹、刘国哲同学退学处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 17:12      阅读:[]

韩晓飞同学(学号:1376805619),因长期不在校,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 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第七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拟上报学校给予韩晓飞同学退学处理。

邸鹏龙同学(学号:1376805908),因长期不在校,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 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第七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拟上报学校给予邸鹏龙同学退学处理。

李瑞龙同学(学号:1376805604),因长期不在校,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 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第七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拟上报学校给予李瑞龙同学退学处理。

王煜纹同学(学号:1376803620),因长期不在校,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 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第七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拟上报学校给予王煜纹同学退学处理。

刘国哲同学(学号:1376805621),因长期不在校,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 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第七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拟上报学校给予刘国哲同学退学处理。

经学院多方努力,未联系到韩晓飞、邸鹏龙、李瑞龙、王煜纹、刘国哲学生本人及家长,现以公示形式告知。自发出公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报学校给予韩晓飞、邸鹏龙、李瑞龙、王煜纹、刘国哲同学退学处理。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缴纳2017—2018学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