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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缴纳2021-2022学年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17:18      阅读:[]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9号)和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包头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在园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包医保发[2021]46号)要求,为确保每一名学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推动全员参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在校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个人缴纳280元。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学生,每人补贴30元左右保费,实行先缴费后返还。

二、参保人群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人员),因病休学的学生也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要求全员参保,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参保的,须向学院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参保缴费知情同意书》(参见附件1);对于异地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参保缴费期内,须向学校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可以不参加学校统一缴费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不能享受大学生属地医保待遇。

三、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0日

四、缴费方法

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兴教通”完成缴费。

五、保险生效期限

大学一年级新生保险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18个月。

其他年级学生保险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12个月。

六.工作要求

1.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位班主任老师和班长本着为每一名学生负责的理念,高度重视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包头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各班负责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做到全员参保,无任何疏漏。

2.原则上要求全员参保各班通过核查兴教通缴费情况,排查未参保同学。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参保的同学,需上交纸质版知情同意书(附件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内需要手写补全不愿意参保声明信息,学生签字。由于已经购买其他保险而不愿意参保的同学,同样需要提交知情同意书并附购买其他保险的相关证明。

3.请各位班主任确认班内拒绝参保学生家长联系方式,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核实情况后在知情同意书(附件1)相应位置签字。

4.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做好班级医保缴费情况统计,填写机械学院医保缴费情况班级汇总表(附件2),该汇总表要列上班级所有同学,包括参保和不参保同学,该汇总表需要班主任审核和签字。

5.【2021年9月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拒绝参保同学的(1)知情同意书(附件1)(纸质版),(2)已购买其他保险的相关证明(若有)(纸质版)和 (3)医保缴费情况班级汇总表(附件2)(填写全班同学信息)(纸质版班主任签字+电子版)。

纸质版(以上所有材料)请交至医保负责人王宁处电话18648295921,QQ:2026155675,宿舍4号楼605。电子版(只发附件2)请发送到邮箱2026155675@qq.com

如有医保保障相关政策问题可以拨打0472-5990232昆区医保局电话咨询。其他问题可咨询机械学工办5952214。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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