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细则(2026年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多出科研成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制定本评选细则,作为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测评加分依据。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略。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测评及接受申诉等。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办,统筹收集、整理、初审、上报相关材料等。
二、适用范围和要求
1、本细则适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等奖项评选。
2、综合测评所用的成果、奖项、表彰等(以下简称“业绩”)要求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基本学制内,延期不可参评),且业绩只能使用一次(导师和学生同一业绩仅限1人使用)。
3、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所提交的业绩材料的有效期为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时间以业绩上的时间为准)。
4、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所提交的业绩材料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30日。
5、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且申请人必须为全日制研究生。
6、申请人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申请时无不及格科目。
7、申请人出现业绩造假行为,在审核环节发现的,取消本次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公示环节发现的,取消之后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综合测评
本细则测评项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共计4项,每项计分除特别说明外可以累计。综合测评总分是以上4项得分之和,测评结果按综合测评得分高低排名。
(一)课程成绩
课程是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课程成绩=
,其中Xi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每门学位课程的分数,Ki为每门学位课程的学分,n为学位课程门数,Yj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每门非学位课程的分数,Lj为每门非学位课程的学分,m为非学位课程门数。
课程考核方式为五级分制时,成绩认定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
课程考核方式为两级分制时,成绩认定为:合格=80分。
(二)科研成果
1、科研项目计分
分数 级别 |
主持人 |
国家级纵向 |
10 |
省部级纵向 |
8 |
市、校级纵向 |
4 |
横向课题 |
4 |
注:
①研究生以学生身份主持项目,且项目完成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或内蒙古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按照项目级别分别加分;
②主持人以科研项目任务书为准,若无任务书参照科研系统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③研究生项目参照科研纵向项目计分执行;
④研究生作为项目参与人,不计分。
2、在国家认可的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人研究课题相关且突出创新水平和质量、科学精神和价值、服务贡献和效果的学术论文,按3-35分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
论文成果 |
计分 |
备注 |
SCI一区Top |
35 |
无上限 |
SCI一区 |
30 |
|
SCI二区Top |
25 |
|
SCI二区 |
20 |
|
SCI三区 |
15 |
|
EI期刊 |
10 |
|
SCI四区 |
5 |
|
CSCD |
5 |
此类论文成果最多提交2篇参与认定 |
ESCI |
5 |
|
北大核心 (含《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报》) |
5 |
|
学术会议 (以学生身份做报告) |
3 |
注:
①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或协助导师为通讯作者;若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或协助导师,导师和协助导师以学院学科办备案为准。
②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排名第一,按计分标准100%加分;排名第二,按50%加分;排名第三按30%加分。其他署名不加分。
③学术论文已见刊或可以在Web of Science、EI(工程索引)、CNKI或万方数据库可以查询到。
④学术论文未见刊,有录用通知且有汇款发票或收据。
⑤学术会议需以学生身份做报告。
⑥SCI期刊分区按照前一年中科院大类分区评定,提供中科院期刊分类证明。
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导师签字确认。
3、专利计分
获得国家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是内蒙古科技大学,累计不超过20分。
作者 类别 |
第一发明人 |
第二发明人 |
第三发明人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8 |
6 |
4 |
国家发明专利(已受理未授权) |
1 |
0.5 |
0.25 |
注:
①学生非第一发明人,则第一、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导师或协助导师;
②每项专利仅限排名第一位学生加分。
(三)竞赛获奖
在校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前两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具体计分情况如下。
项目 |
获奖情况 |
加分分值 |
|
排名一 |
排名二 |
||
国际级、国家级 |
特等奖、一等奖 |
12 |
9 |
二等奖 |
9 |
6 |
|
三等奖 |
6 |
3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8 |
6 |
二等奖 |
6 |
3 |
|
三等奖 |
3 |
1 |
|
市、校级 |
一等奖 |
3 |
2 |
二等奖 |
2 |
1 |
|
三等奖 |
1 |
0.5 |
|
注:
①竞赛范围:列入发布的《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分类表(2026年)》竞赛目录的A类和B类赛事;
②同一赛事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奖;同一项目不同赛事只计最高奖一项;
③文体活动获奖按照上表相应等级的1/2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④获奖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后方可计分。
(四)社会实践
1、学生职务:
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4分;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3分;研究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2分;其他学生干部酌情加0.5-1分(任职工作时间满一年方可加分);担任多项职务仅取最高分。以上职务需提供盖章证明文件。
2、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供相关材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
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志愿服务需开具志愿北疆或校内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每参加5小时志愿服务活动加0.2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分(担任学生职务的不重复加分)。
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9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