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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08:33      阅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健全由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全员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订本办法。

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构建以学校、学院、教学基层单位纵向管理和各职能部门横向管理为主,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审定委员会、教学督导机构监督为辅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管理应涵盖从招生到就业的教育教学过程各环节,在校长领导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组织,由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实施。

基本环节与要求如下:

一、招生质量管理

招生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根据现有办学资源和人才需求预测,制订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学校知名度,提高学生报考率和生源质量。招生过程中要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素质状况,择优录取。

规范地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招生情况。招生部门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参与招生过程,使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录取结果要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二、入学教育质量管理

入学教育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促进新生完成由中学生到大学生转变的关键步骤,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入学后的学习态度、学习状态、学习效果和精神面貌,对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形成良好的学风有着重要的作用。入学教育应包括校园文化教育、专业教育、规章制度和纪律教育、学习方法指导等方面的内容,学生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到方案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确保新生入学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培养方案质量管理

(一)培养方案制订原则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培养合格人才的总体规划,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管理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文件。制订培养方案应反映我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满足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对人才的需要,体现创新教育、培养周期对人才培养超前性要求,坚持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坚持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原则,坚持强化基础教育、拓宽专业口径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鼓励个性发展的原则,坚持重视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

(二)培养方案制订程序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方案制订原则,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在对办学的社会环境和人才需求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制订培养方案,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教务处审定后,由教学主管校长签发。

(三)培养方案构成

培养方案的核心是课程体系结构的设计,要正确处理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知识教育与素质拓展的关系,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培养方案由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教育平台,课程体系,教学安排,毕业要求,学位要求等内容构成。

(四)培养方案实施与修订

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培养方案的部分内容时,须经教务处长审批执行,必要时须经主管校长审批。

教务处通过对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人才培养质量信息的反馈,对培养方案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组织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使之不断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和专业发展要求。

四、教学过程质量管理

(一)教学任务安排

根据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教学基层单位要择优选聘各课程和环节的主讲教师。要保证主讲教师具有学校规定的任职资格。要保证高级职称教师中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95%,要求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师初次担任主讲教师,所在学院须组织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二)教学过程组织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进程组织教学,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学校不安排全校范围的停课,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要求教师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教学环节的质量。

教师授课前要认真备课,没有教案的教师不允许授课。

对课堂教学情况保持在线监控,对学生不满意率超过50%或督导人员认为课堂教学问题较多的教师,及时促其改进或更换授课教师。

对教学指导、辅导不及时、不充分的教师,通知本人整改并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调整其工作岗位。

对在教学过程中认定的教学事故和教学失误,及时公布并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核

认真实施《内蒙古科技大学考试组织及实施办法》,抓好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建设。

1、提倡使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标准题库,无题库的课程要创造条件建立试题库,统一命题,实行教考分离。对严重偏离教学大纲的考试命题,责成教学基层单位重新组织命题,必要时变更命题教师。

2、严格考场管理,实行考场巡视制度,监督考务、监考人员的行为规范性。对考核组织不规范及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教学事故、教学失误认定办法执行。

3、实行集中阅卷制度,有条件的应流水阅卷。

4、对考核内容、形式偏离教学大纲要求、成绩分布不合理的考查课程(教学环节),责成教学基层单位重新组织考核。

5、实行考试成绩分析制度,对考试成绩分布严重不合理、不能反映教学效果的课程,视情况提出合理处理方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

严格按《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的要求安排、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院教学分管领导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质量负责,定期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审核各种相关报表。

教务处每年有针对性地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五、学生学习过程管理

各类教学环节均需进行考勤,教学管理部门对考勤结果进行检查,没有考勤的课程、教学环节不得进行考核。

学校实行自习抽查制度,定期通报学生自习情况,教学单位和学生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督促学生自主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严格执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维护学生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及时按规定完成各种学籍异动,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各类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公示,使之确实起到促进学风建设的作用。

六、教学质量检查与信息反馈制度

1、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逐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2、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教务处和各学院对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同时还应检查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情况,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学期初:重点检查开课的准备工作和教学纪律,包括:教学大纲、指导书、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教材和教具的到位情况,实验条件完备情况,实习场所落实情况,教师上课的到岗情况等。

学期中: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的常规性工作,教学单位通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听课、检查作业和辅导答疑情况、问卷调查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教学基本状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教务处组织专家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召开教学督导员、学生信息员座谈会,掌握全校的教学状态,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对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学期末:重点检查考试准备工作和实施情况,包括考试组织、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分析等。对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3、学院按《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组织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组织专家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4、充分发挥学校教学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督导作用。

5、任课教师每学期应向教学基层单位汇报教学完成情况;教学基层单位应重视学生、后续课教师对教学质量的反映和教学质量监控部门的信息反馈,认真分析、总结课程考试情况,督促有关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向学院定期汇报教学工作情况。

6、实行教学工作巡视制。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经常深入教学现场,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7、坚持实行领导听课制。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学院和教学基层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听课应填写《听课记录表》。

8、坚持实行学生教学信息网制度。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定期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加强教学管理部门与学生的沟通。

9、坚持实行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制度。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和征集书面意见(含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教学信息。

10、坚持实行教学例会制度。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信息的沟通,掌握教学动态,布置教学管理相关任务,研究、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实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质量调查,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中长期的跟踪调查。学院每年召集应届毕业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2、定期发行《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并使之发挥工作导向的作用。

七、教学基本建设

(一)教学制度建设

要做到教学制度和教学文件齐备,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教学日历等。

教学文件不完备的专业不允许招生,教学文件不完备的课程不允许实施教学。

(二)教学队伍建设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处制定、落实年度教师引进计划及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对其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师德、教学行为规范的教育,使新进教师具备从事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素质。学院为新进教师安排指导教师,对其进行业务指导,通过试讲、助课等方式使其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重视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结构优化、具有较高素质和较高学术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实行专业建设负责人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

(三)学科和专业建设

要发挥学科建设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专业建设纲要》的要求进行专业建设。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资源状况,对现有学科、专业进行调整和改造,科学设置新的学科、专业,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布局,稳定和提高基础学科水平,形成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互补。

专业建设要立足原有专业基础,稳步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专业设置应与社会需求、办学规模、办学效益相适应,确保人才的培养质量。

申报新专业要经过认真调查和论证,并具备基本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对新设专业,要在师资培养、实验仪器设备配备、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重点支持,重点投入,保证其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四)课程建设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建设纲要》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和评估。

按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校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多个层面进行课程建设,以此推动教学水平的提高,确保教学质量。

(五)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根据专业、课程建设需要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教务处组织论证后实施。对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专业主干课实验室重点投入。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学校鼓励和提倡建立面向多专业的实验中心和实训中心,以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和设备利用率。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严格实验室的计划管理、队伍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和安全管理。

重视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使之成为可模拟工业、社会等环境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认真做好校外实习场所的联系落实工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实习的教学组织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实验开出率、实习质量等实践教学状态进行检查。

(六)教材建设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实施。

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材的选用严格审查,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材。学校鼓励教师编写、出版符合专业特色和课程建设需要的自编教材。

(七)学风建设

不断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治学作风教育,以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将学风建设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改善校园环境和教学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以环境建设促进学风建设。

坚持教育为主,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寓德育于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形成校风、教风与学风良性互动的局面。

把学风建设纳入德育工作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中加以落实和检查。

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多类型选修课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的形式扩展学生的学习领域,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发挥考风建设对学风建设的推动作用。

不断完善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使之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和学习成绩,推动学风建设。

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各类学生团体和学生班级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和校园文化氛围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学风建设局面。

八、教学研究

切实发挥教学研究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教学研究活动要紧密结合教学实际,解决学校在本科教学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制定学期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并有活动记录,教务处和各学院对教学研究情况定期检查。

学校每年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立项,逐年加大对教改立项研究的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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