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课程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内容和基础环节,课程教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建设带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推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和教学文件建设。
(二)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内容,是实施培养方案的重要保证。课程建设要以基础课和主干课为重点,重视系列课程的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实现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的整体优化。
(三)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育思想,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课程建设要坚持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因材施教,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
(五)课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结合学科的发展,加强教学队伍、教学基本条件和教学文件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以知识传授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素质养成为目标的现代教育教学理念。
二、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队伍
1、围绕课程建设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教学作风和教学效果良好、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相对稳定的教学队伍。
2、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热爱教学工作,对教学内容、体系、方法和手段有改革意识和改革思路。
3、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必须承担主讲教学任务。首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要配备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指导,严格实行学校关于主讲教师资格的规定。
4、提倡任课教师积极承担科研课题(含教改课题),发表科研或教研论文,通过科研实践推动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创新。
(二)教学文件
1、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是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进行教学、编订教材的指导性文件,是学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每门课程必须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准确界定与前后课程的衔接分工,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有利于实施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教育。大纲编写要规范。
2、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应优先使用最新出版(包括修订再版)的国家、省级优秀教材或规划教材、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和国外先进、适用的原版教材。有条件的要编写有特色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其它辅助教学资料。
3、教学档案:科学合理地制订教学大纲、编排教学日历,认真设计既反映教学内容又体现教学过程组织的教案、课件和教学指导书,积极建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试题库(试卷库),规范学生成绩、试卷分析,积累教学参考资料,总结课程教学情况。建立规范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检查、归档制度。
(三)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1、要构建和组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育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反映学科发展趋势和新技术、适应专业知识结构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2、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改革教学方法(包括考试方法),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效果。
3、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做到直观、生动、信息量大、效果好,扩大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的应用面,提高应用和研制水平。
4、积极推进双语教学,逐步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比例和水平。
(四)实践教学环节
1、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更新实践教学手段,充实实践教学内容,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2、编制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讲义和指导书。
3、实验项目除必要的传统内容外,要创造条件开设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
4、重视实践教学与科研、生产、社会实际的结合,重视课内外实践教学的结合。
5、要规范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行为,使之能够激发学生积极思维、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6、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加强实践环节的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
(五)教学研究活动
1、针对备课、讲授、作业、实践环节指导、教学检查、考试命题、考试分析等方面的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通过教学观摩、相互听课和学生调查考核教学质量并形成制度。
2、结合教学实际进行有关现代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的学习和讨论,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指导教学实践。
3、重视后续课教师、学生对教学质量的反映,课程考试的总结、分析,教学质量监控部门的信息反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
三、课程建设的管理
(一)列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所有课程应明确课程的建设任务、建设目标、重点和难点,对课程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
(二)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加强课程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学院要选择有一定基础和示范作用的主干课作为课程建设的重点,参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力度。
(三)学校对课程建设实行分级建设和管理,定期组织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按规定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校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并按要求予以管理。
(四)精品课程是指教学特色突出、教学水平高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推动学校各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进一步改革,全面加强教学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应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从人才培养模式整体优化等方面进行课程改革与建设。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鲜明特色,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能科学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精心组织。
(五)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经2年以上建设、年度评审合格,经学院推荐,可申请校级精品课程评审,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实施,评审通过的课程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列为校精品课程,予以相应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学校每年对校级精品课程组织检查,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其精品课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