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2025年)
甲方(学院党政负责人): 、
乙方(实验责任人): ( 实验室,房间号 )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贯彻上级指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与教学科研秩序,现结合实际完善安全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领导责任: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负主要领导责任人,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
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机制。
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提出整改意见。
及时回复实验室提出的请示报告,帮助实验室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对表现优异的实验室给予奖励。对因违规、违章或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实验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实验室资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实验室责任人给予惩罚。
二、乙方责任:
乙方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的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本人的岗位职责,逐项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变能力。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安全培训,实验室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立即作出有效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高度重视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工作,对相关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措施,应当认真落实;加强对水、电、气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制毒、易制爆、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未按规范进行管理和存放而导致事故的由实验室责任人负责。
有针对性地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本科生实验课实验过程因管理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事故的由实验教师负责;研究生实验安全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有义务对研究生实验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因管理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事故的由导师负责。
7.通过严格落实实验室打卡制度、实验记录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对实验环节全程记录,确保实验安全。
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失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年 月 日